2011年8月30日《刑事办案实用手册》电子书升级版3.1版已修订完成,这是上海辩护律师胡燕来对之进行的第5次修订,此次新增20多个文件。本书汇编了2011年8月25日止现今全部有效刑事法律法规。预计下次更新为2012年1月15日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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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8月30日《刑事办案实用手册》电子书升级版3.1版已修订完成,这是上海辩护律师胡燕来对之进行的第5次修订,此次新增20多个文件。本书汇编了2011年8月25日止现今全部有效刑事法律法规。预计下次更新为2012年1月15日左右。
我国刑法关于人的效力有哪些规定? 答“我国刑法对人的适用范围的规定,包括对中国人的适用范围和对外国人的适用范围。我国公民以及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以外,均适用我国刑法。我国公民在中国领域外犯罪的,也适用我国刑法。但是按照我国刑法规定的最高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我国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中国领域以外犯我国刑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我国刑法。外国人在中国领域外对我国或者我国公民犯罪的,在一定条件下,可以适用我国刑法。 |
上海辩护律师胡燕来,二十年只做法律,荣记个人三等功两次,上海卢湾区优秀律师,九年检察院实战工作经验,擅长刑事辩护。免费咨询15901801155 聘请律师、联系方式、收费标准(请点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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