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30日《刑事办案实用手册》电子书升级版3.1版已修订完成,这是上海辩护律师胡燕来对之进行的第5次修订,此次新增20多个文件。本书汇编了2011年8月25日止现今全部有效刑事法律法规。预计下次更新为2012年1月15日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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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8月30日《刑事办案实用手册》电子书升级版3.1版已修订完成,这是上海辩护律师胡燕来对之进行的第5次修订,此次新增20多个文件。本书汇编了2011年8月25日止现今全部有效刑事法律法规。预计下次更新为2012年1月15日左右。
被告人李某某系某公办中学出纳员。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江某身为全民事业单位的固定职工,利用其经手、管理公共财物的职务便利,挪用公款120万元存人邮政储蓄所,并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挪用公款罪。鉴于被告人归案后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有立功表现,依法对其减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4条第1款、第68条第1款、第72条1款、第64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之规定,于 贪污罪、受贿罪专业上海辩护律师胡燕来认为,被告人将公款120万元私存于邮政储蓄所,主要为帮助朋友“揽储’,其能够获取及实际获取的利息极少,“营利’,的主观目的不明显,不符合挪用公款罪构成要件,故对被告人李某按挪用公款定罪处罚是错误的。 声明:原创作品,未经许可禁止转载。 上海辩护律师胡燕来,二十年只做法律,曾被政府荣记个人三等功两次。擅长贪污罪、受贿罪刑事辩护。经办刑事案件逾百件,多次就贪污罪、受贿罪辩护接受媒体专访。 |
上海辩护律师胡燕来,二十年只做法律,荣记个人三等功两次,上海卢湾区优秀律师,九年检察院实战工作经验,擅长刑事辩护。免费咨询15901801155 聘请律师、联系方式、收费标准(请点击) |
| (责任编辑:胡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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