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30日《刑事办案实用手册》电子书升级版3.1版已修订完成,这是上海辩护律师胡燕来对之进行的第5次修订,此次新增20多个文件。本书汇编了2011年8月25日止现今全部有效刑事法律法规。预计下次更新为2012年1月15日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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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8月30日《刑事办案实用手册》电子书升级版3.1版已修订完成,这是上海辩护律师胡燕来对之进行的第5次修订,此次新增20多个文件。本书汇编了2011年8月25日止现今全部有效刑事法律法规。预计下次更新为2012年1月15日左右。
刑事责任犯罪主体实施刑法禁止的行为必须承担法律的否定性评价和非难。只由实施犯罪行为的人承担。与刑罚的概念相近,但不相同:刑事责任是犯罪人向社会和国家承担的责任,是刑罚的前提;刑罚是刑事责任的结果,是法院以国家的名义对犯罪人的制裁措施。负有刑事责任的人在某些场合(如具各法定可以免除处罚的情节)不—定受到刑罚处罚;而受刑罚处罚的人,没有不负刑事责任的。在我国,具各犯罪构成要件是负刑事责任的依据。凡法律规定达到-定年龄、精神正常的人故意或过失犯罪,其行为侵犯刑法保护的社会关系,并达到犯罪的严重程度时,应负刑事责任;但某些行为从表面上看似乎具各犯罪构成要件,但缺乏社会危害性或违法性,法律规定不负刑事责任,这些行为包括:(1)正当防卫;(2)紧急避险;(3)其他排除社会危害性的行为。 具备犯罪构成要件(见犯罪)是负刑事责任的依据。犯罪主体和主观方面要件必须是达到法律规定的年龄、精神正常的人主观上存在故意或过失,犯罪客体和客观方面要件必须是行为人的行为侵犯了刑事法律保护的社会关系,并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即已构成犯罪,行为人才应负刑事责任。如果行为不具备犯罪构成要件,不危害社会,或者法律明文规定不负刑事责任,则无刑事责任可言。例如,无责任能力人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或因正当防卫,紧急避险,履行有益于社会的业务上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1、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称完全刑事责任年龄;2、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只有在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 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才应当负刑事责任,称不完全刑事责任年龄; 3、不满14周岁的人实施任何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 4、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胡燕来律师,专业刑事辩护律师,二十年只做法律,曾被政府荣记个人三等功两次。 |
上海辩护律师胡燕来,二十年只做法律,荣记个人三等功两次,上海卢湾区优秀律师,九年检察院实战工作经验,擅长刑事辩护。免费咨询15901801155 聘请律师、联系方式、收费标准(请点击) |
| (责任编辑:胡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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