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30日《刑事办案实用手册》电子书升级版3.1版已修订完成,这是上海辩护律师胡燕来对之进行的第5次修订,此次新增20多个文件。本书汇编了2011年8月25日止现今全部有效刑事法律法规。预计下次更新为2012年1月15日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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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8月30日《刑事办案实用手册》电子书升级版3.1版已修订完成,这是上海辩护律师胡燕来对之进行的第5次修订,此次新增20多个文件。本书汇编了2011年8月25日止现今全部有效刑事法律法规。预计下次更新为2012年1月15日左右。
职务上的行为正当行为的一种。国家工作人员依上级官员的具体命令履行义务。这种行为因有签署命令的官员负责,故只是间接依据法令的行为,在性质上有别于直接依据法令的行为。通常认为这种行为不仅须具备合法的形式,尚须具各合法的实质,才能排除违法性。在实际职务行为中,一般遵循以下标准: 一是身份标准。 即在通常情况下,凡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和名义实施的行为都是履行职务的行为。如公务员人员着装、佩戴标志、出示证件、宣布代表机关实施的行为一般都以职务行为论。四是目的标准。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了履行法定职责和义务,维护公共利益而为的行为,通常都认定为是职务行为。 二是职权标准。 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根据法律赋予的职责权限实施的行为履行职务行为。超越职权的行为不是职务行为,不受法律保护。 三是时空标准。 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履行职责的时间、地域范围内实施的行为通常都认定为职务行为。比如某市的公务员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不能纠正另一城市公务员管理中的错误。 四是目的标准。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了履行法定职责和义务,维护公共利益而为的行为,通常都认定为是职务行为。国家工作人员依上级官员的具体命令履行义务。这种行为因有签署命令的官员负责,故只是间接依据法令的行为,在性质上有别于直接依据法令的行为。通常认为这种行为不仅须具备合法的形式,尚须具各合法的实质,才能排除违法性。 胡燕来律师,专业刑事辩护律师,二十年只做法律,曾被政府荣记个人三等功两次。 聘请律师、联系方式、收费标准(请点击) |
上海辩护律师胡燕来,二十年只做法律,荣记个人三等功两次,上海卢湾区优秀律师,九年检察院实战工作经验,擅长刑事辩护。免费咨询15901801155 聘请律师、联系方式、收费标准(请点击) |
| (责任编辑:胡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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