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30日《刑事办案实用手册》电子书升级版3.1版已修订完成,这是上海辩护律师胡燕来对之进行的第5次修订,此次新增20多个文件。本书汇编了2011年8月25日止现今全部有效刑事法律法规。预计下次更新为2012年1月15日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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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8月30日《刑事办案实用手册》电子书升级版3.1版已修订完成,这是上海辩护律师胡燕来对之进行的第5次修订,此次新增20多个文件。本书汇编了2011年8月25日止现今全部有效刑事法律法规。预计下次更新为2012年1月15日左右。
共同犯罪简称“共犯”。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我国1刑法按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把共犯分为主犯、从犯、胁从犯和教唆犯四类。共同犯罪分为一般共犯和特殊共犯即犯罪集团两种。一般共犯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而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在此之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加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共同犯罪人除主犯、从犯、胁从犯之外,还有教唆他人犯罪的教唆犯。对于教唆犯,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 共同犯罪的构成要件: (1)共同犯罪成立的主体条件是两人以上。 (2)必须是刑法规定为犯罪的行为。犯罪预各、犯罪未遂、犯罪既遂,均可成立共犯。 (3)必须具有责任能力。有责任能力人和无责任能力人的共同犯罪行为,不能成立共犯。但有责任能力和限制责任能力人的共同犯罪行为,可以成立共犯。 (4)必须对犯罪有共同犯罪的认识因素。各个共同犯罪人不仅认识到自己在实施某种犯罪,而且还认识到有其他共同犯罪人与自己一道在共同实施该种犯罪;各个共同犯罪人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和他人的共同犯罪行为结合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认识到他们的共同犯罪行为与共同犯罪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各共同犯罪人对他们的共同犯罪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都抱有希望或者放任的态度。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即各共同犯罪人的行为都是指向同一的目标彼此联系,互相配合,结成一个有机的犯罪行为整体。有共同犯罪的意志因素,各共同犯罪人是经过自己的自由选择,决意与他人共同协力实施犯罪; 胡燕来律师,专业刑事辩护律师,二十年只做法律,曾被政府荣记个人三等功两次。 |
上海辩护律师胡燕来,二十年只做法律,荣记个人三等功两次,上海卢湾区优秀律师,九年检察院实战工作经验,擅长刑事辩护。免费咨询15901801155 聘请律师、联系方式、收费标准(请点击) |
| (责任编辑:胡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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