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30日《刑事办案实用手册》电子书升级版3.1版已修订完成,这是上海辩护律师胡燕来对之进行的第5次修订,此次新增20多个文件。本书汇编了2011年8月25日止现今全部有效刑事法律法规。预计下次更新为2012年1月15日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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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8月30日《刑事办案实用手册》电子书升级版3.1版已修订完成,这是上海辩护律师胡燕来对之进行的第5次修订,此次新增20多个文件。本书汇编了2011年8月25日止现今全部有效刑事法律法规。预计下次更新为2012年1月15日左右。
犯罪动机产生犯罪决意的动因。所谓犯罪动机就是指刺激、促使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内心起因或思想活动,它回答犯罪人基于何种心理原因实施犯罪行为,故动机的作用是发动犯罪行为;说明实施犯罪行为对行为人的心理愿望具有什么意义。犯罪动机的性质是指由内在需要决定的犯罪动机的特殊性。通说认为,犯罪动机具有反社会的性质。犯罪动机无论其本身的社会性质如何,在它推动下产生的行为都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因此,把犯罪动机与其所导致的犯罪行为联系起来,就会看出犯罪动机具有反社会性。正像犯罪学家塔拉鲁欣所指出的:“绝大多数诱发犯罪的动机都是反社会的或非公益的。” 某些犯罪的意思和行为虽然相同,但动机则干差万别。犯罪动机有三个作用:(1)定向作用,使主体的犯罪活动指向一定的目标和方向。(2)引发作用,即引起和发动个体的犯罪行为。(3)维持作用,维持或增强主体的犯罪活动。通常情况下,动机与犯罪的成立无关,只是在量刑时可作为参考。但刑法中对某个罪直接规定犯罪动机的,即为犯罪成立的必各要件。对于故意罪,动机说明为什么犯罪人要造成这种或那种危害的结果;对于过失罪,动机说明为什么犯罪人的行为发生他所不希望发生的危害结果。 犯罪目的与犯罪动机又是有区别,不容混淆的,这主要表现为: 胡燕来律师,专业刑事辩护律师,二十年只做法律,曾被政府荣记个人三等功两次。 |
上海辩护律师胡燕来,二十年只做法律,荣记个人三等功两次,上海卢湾区优秀律师,九年检察院实战工作经验,擅长刑事辩护。免费咨询15901801155 聘请律师、联系方式、收费标准(请点击) |
| (责任编辑:胡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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