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30日《刑事办案实用手册》电子书升级版3.1版已修订完成,这是上海辩护律师胡燕来对之进行的第5次修订,此次新增20多个文件。本书汇编了2011年8月25日止现今全部有效刑事法律法规。预计下次更新为2012年1月15日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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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8月30日《刑事办案实用手册》电子书升级版3.1版已修订完成,这是上海辩护律师胡燕来对之进行的第5次修订,此次新增20多个文件。本书汇编了2011年8月25日止现今全部有效刑事法律法规。预计下次更新为2012年1月15日左右。
犯罪的主观方面亦称“犯罪主观方面的要件”, 是犯罪构成的要件之一,指犯罪主体对自己所实施犯罪行为及其危害结果的心理态度,包括罪过、犯罪的动机及目的等因素。一切犯罪活动都是有意识的活动,犯罪人的行为,或者是为犯罪准备条件,或者是为实现预定的目的选择方法,或者是着手实施犯罪。行为都是犯罪人的故意心理状态的反映;因不注意而造成的社会危害行为,是犯罪人过失心理状态的反映。如果只有社会危害行为而缺乏故意或过失,就不能构成犯罪。 犯罪的主观方面由两方面的因素组成:(1)必各因素,即行为人必须具有侵害的故意或过失。(2)选择因素,即行为的动机和行为的目的。这类因素不是行为人犯罪时必须具备的,只有当法律对某类罪或某个具体罪直接规定时,才能成为该罪的必各要件。 胡燕来律师,专业刑事辩护律师,二十年只做法律,曾被政府荣记个人三等功两次。 |
上海辩护律师胡燕来,二十年只做法律,荣记个人三等功两次,上海卢湾区优秀律师,九年检察院实战工作经验,擅长刑事辩护。免费咨询15901801155 聘请律师、联系方式、收费标准(请点击) |
| (责任编辑:胡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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