劫夺被押解人员罪,是指其他人以夺走、纵放被押解人员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夺押解途申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犯罪构成: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人犯的监督管理秩序;客观方面表现为劫夺押解途中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行为的对象是押解途中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劫夺监狱、看守所等关押场所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不构成本罪。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是故意,即明知是押解途中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而予以劫夺。在犯罪的主观方面…
:2010-3-10 20:31:52 :罪名精讲 :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犯罪构成: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侵犯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所谓“动产”,不仅指已在公司、企业、其他单位占有、管理之下的钱财(包括人民币、外币、有价证券等),而且也包括本单位有权占有而未占有的财物,如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拥有的债权。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三个特征:一是行为人必须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即利用自己职务上所具有的管…
:2010-3-9 20:20:06 :罪名精讲 :
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是指邮政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故意延误投递邮件,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犯罪构成:本罪侵害的客体,是邮政工作管理制度。在犯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严重负责任,故意延误投递邮件,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所谓严重不负责任,是指邮政工作人员违背《邮政法》等法律赋予其的职责和义务,情节严重的行为。上海辩护律师胡燕来认为,延误投递邮件,是指邮政工作人员对应当按期投递的邮件,有条件投递而故意拖延、耽误邮件的分发、递送,不按照国务院邮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限投交邮件。本…
:2010-3-9 0:35:48 :罪名精讲 :
抢夺罪是指公然或猝然使用强力掠取公私财物的行为。犯罪构成: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在此点上本罪与抢劫罪不同;本罪只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而不危害人身安全,属单一客体。自己与他人共有而在他人监督之下的财物,也可以成为本罪的对象。在犯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乘人不各,公然或猝然使用强力使人不及抵抗而夺取其财物的行为。。所谓公然夺取,是指在财物所有人、保管人在场的情况下,突然公开地将财物夺走。一般是趁人不备,也其不意,夺取财物;如果当着被害人的面,在被害人不能反抗的情况下,如在被害人患病或者醉酒时,公开拿走财物的,也是公然夺取。抢…
:2010-3-7 17:29:59 :罪名精讲 :
挪用特定款物罪,是指违反国家财经管理制度,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行为。犯罪构成: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特定款物专款专用、专物专用的财经管理制度。在犯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使人民群众利益造成重大损害。所谓挪用,即挪作了他用,指改变了专款的特定用途。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是构成本罪的必备要件。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具…
:2010-3-6 16:50:47 :罪名精讲 :
非法侵人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故意侵人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汁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犯罪构成: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侵人国家重点保护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本罪的对象限于国家重点保护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即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违反国家规定…
:2010-3-5 19:46:45 :罪名精讲 :
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是指对司法机关已经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隐藏、转移、变卖或者故意毁损,情节严重的行为。犯罪构成: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本罪的对象只能是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在犯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行为。。“查封”指司法机关对需要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财物清点后,加贴封条,就地封存或者移地封存。“扣押”指司法机关将需要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财物就地扣留或者送到一定的场所予以扣留。“冻结”指司法机关通知有…
:2010-3-4 20:14:47 :罪名精讲 :
脱逃罪,是指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从羁押、刑罚执行场所或者押解途中逃走的行为。犯罪构成: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监管场所的正常监管秩序。客观方面表现为从关押场所或者押解途中脱逃的行为;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依法被逮捕、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包括已经拘留、逮捕而尚未判决的未决犯和已被判处拘役以上剥夺自由刑罚的罪犯。被劳动教养或者行政拘留的人,被司法机关采取拘传、取倮候审、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判处管制、拘役、…
:2010-3-3 21:35:42 :罪名精讲 :
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生产、买卖入民警察制式服装、车辆号牌等专用标志、警械,情节严重的行为。犯罪构成: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警用装各的管理制度。在犯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非法生产、买卖人民警察制式服装、车辆牌号等专用标志、警械,情节严重的行为。所谓警用装备,是指人民警察制式服装、车辆号牌等专用标志、警械。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又称警服,是国家规定的特有样式专供人民警察穿着的标志身份的服装。警察专用标志包括布色、钮扣、帽徽、领花、符号、领带、领带卡等。警械则是警察专用的,便于执行警务…
:2010-3-2 19:46:39 :罪名精讲 :
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是指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未依照法律规定申请或者申请未经许可,或者未按照主管机关许可的时间、地点、路线进行,又拒不服从解散命令,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犯罪构成: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集会、游行、示威的管理制度和社会公共秩序。在犯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未依照法律规定申请或者申请未获许可,或者未按照主管机关许可的起止时间、地点、路线进行,又拒不服从解散命令,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所谓集会,是指聚集于露天公共场所发表意见,表达意愿的活动;游行,是指在公共道路、露…
:2010-3-1 22:51:42 :罪名精讲 :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犯罪构成: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权威性。客观方面表现为对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包括:民事、行政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民事制裁决定书、支付令、具有财产执行内容的刑事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是指:(1)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
:2010-2-28 23:52:57 :罪名精讲 :
盗窃、侮辱尸体罪,是指秘密窃取尸体或者公然侮辱尸体的行为。犯罪构成: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的风化和尸体的尊严。在犯罪的客观方面,可以表现为两方面的行为:(1)盗窃尸体,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尸体的行为。盗窃尸体可以是从坟墓中、停尸房以及其他置放尸体的场所,秘密将尸体窃走而置于自己控制之下;(2)侮辱尸体,即以各种方法公然凌辱尸体的行为,如悬尸示众、在公众场合暴尸、向尸体泼洒污物、奸污女尸、践踏、鞭打、毁损、猥亵、肢解尸体等等。实施上述行为之一的,即构成本罪。同时实施上述两种行为的,也视为一罪。盗窃指用秘密的方法窃取,如从坟墓中、停尸…
:2010-2-26 20:56:57 :罪名精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