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30日《刑事办案实用手册》电子书升级版3.1版已修订完成,这是上海辩护律师胡燕来对之进行的第5次修订,此次新增20多个文件。本书汇编了2011年8月25日止现今全部有效刑事法律法规。预计下次更新为2012年1月15日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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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8月30日《刑事办案实用手册》电子书升级版3.1版已修订完成,这是上海辩护律师胡燕来对之进行的第5次修订,此次新增20多个文件。本书汇编了2011年8月25日止现今全部有效刑事法律法规。预计下次更新为2012年1月15日左右。
逃避动植物检疫罪构成、量刑与界定标准 逃避动植物检疫罪是指违反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的规定,逃避动植物检疫,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的行为。 犯罪构成: 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进出境动植物的检疫制度。 在犯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动植物检疫法》的规定,逃避动植物检疫,致使发生重大动植物疫情的行为。具体表现为违反进出境动植物检疫的以下具体行为: 1、行为人输入动植物逃避口岸的检疫; 2、行为人输出动植物逃避口岸的检疫; 3、行为人的过境动植物逃避口岸的检疫; 4、引起动植物疫情发生法。胡燕来律师认为重大动植物疫情是指引起动植物疫病的暴发和流行、或者引起动植物危险性的病、虫、杂草的传播、滋生、蔓延等情况的发生法。发生重大动植物疫情是构成本罪的必备要件。重大疫情的标准按农业部、林业部的规定确定。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实践中多是要求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及其他检疫物进出境、过境货主或其代理人、承运人或者押运人。此外,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机关及相关部门也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对其逃避或拒绝接受国境卫生检疫检查而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这一结果是出于过失,行为人逃避或拒绝接受检查则是故意的,如果行为人对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的结果是明知的,则应是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而不再以本罪论处。 量刑标准: 《刑法》第三百三十七条 违反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的规定,逃避动植物检疫,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上海辩护律师胡燕来,二十年只做法律,荣记个人三等功两次,上海卢湾区优秀律师,九年检察院实战工作经验,擅长刑事辩护。免费咨询15901801155 聘请律师、联系方式、收费标准(请点击) |
| (责任编辑:胡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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