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30日《刑事办案实用手册》电子书升级版3.1版已修订完成,这是上海辩护律师胡燕来对之进行的第5次修订,此次新增20多个文件。本书汇编了2011年8月25日止现今全部有效刑事法律法规。预计下次更新为2012年1月15日左右。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11年8月30日《刑事办案实用手册》电子书升级版3.1版已修订完成,这是上海辩护律师胡燕来对之进行的第5次修订,此次新增20多个文件。本书汇编了2011年8月25日止现今全部有效刑事法律法规。预计下次更新为2012年1月15日左右。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地址电话 电话:021-2402 9000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建国西路648号 邮编:200030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是上海市的法律监督机关。领导上海市各级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接受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对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 1、领导上海市各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按照市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的工作方针,研究、决定和部署上海市检察工作任务,并指导、督促和检查检察工作任务的执行。 2、依法对上海市贪污贿赂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和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与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依法对上海市需要直接受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进行侦查;领导上海市各级人民检察院的侦查工作。 3、对上海市重大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捕,对上海市公安、国家安全机关的立案和侦查活动进行法律监督;领导上海市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刑事犯罪案件的侦查监督工作。 4、对上海市重大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起诉,对上海市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活动进行法律监督;领导上海市各级人民检察院的审查起诉工作和刑事审判监督工作。 5、依法对上海市刑罚执行活动进行法律监督;领导上海市各级人民检察院的监所检察工作。 6、依法对上海市民事和行政案件审判活动进行法律监督;领导上海市各级人民检察院开展民事和行政案件审判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7、对上海市各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向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8、受理公民控告、申诉和检举,办理刑事赔偿事项;受理对贪污贿赂等犯罪的举报;领导上海市各级人民检察院的举报工作。 9、依法对重大疑难案件的物证进行检验、鉴定和审核,指导上海市各级人民检察院的检察技术工作。 10、分析、研究上海市贪污贿赂、渎职和侵权犯罪的动态、特点、规律及社会治安状况,提出防治对策;领导上海市各级人民检察院开展预防犯罪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11、负责对上海市各级人民检察院执行政策和法律的指导;对于检察工作中遇到的应用法律问题,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解释和立法的建议。 12、规划、指导上海市各级人民检察院的财务、装备等后勤保障工作。 13、协同市主管部门管理上海市各级人民检察院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作。 14、负责上海市各级人民检察院的思想政治工作、纪律检查工作、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和检察官队伍、司法警察队伍建设。 15、承办应由市人民检察院负责的其他事项。 |
上海辩护律师胡燕来,二十年只做法律,荣记个人三等功两次,上海卢湾区优秀律师,九年检察院实战工作经验,擅长刑事辩护。免费咨询15901801155 聘请律师、联系方式、收费标准(请点击) |
| (责任编辑:胡律师) |
| 发表评论 |
| 最新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