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30日《刑事办案实用手册》电子书升级版3.1版已修订完成,这是上海辩护律师胡燕来对之进行的第5次修订,此次新增20多个文件。本书汇编了2011年8月25日止现今全部有效刑事法律法规。预计下次更新为2012年1月15日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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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8月30日《刑事办案实用手册》电子书升级版3.1版已修订完成,这是上海辩护律师胡燕来对之进行的第5次修订,此次新增20多个文件。本书汇编了2011年8月25日止现今全部有效刑事法律法规。预计下次更新为2012年1月15日左右。
某乳业公司副总经理贪污、诈骗案 被告人范某某于 被告人范某某任淮北市奶牛场、A乳业乳品车间主任期间,负责向徐州某某集团销售车间加工后多余的鲜奶。为结算奶款,徐州某某集团用范某某的身份证在徐州开设农行活期储蓄账户,存折交与范某某,以工资的名义将奶款打入存折。被告人范某某 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范某某犯贪污罪,于 法院认为,被告人范某某利用担任乳品车间主任的职务便利,向市奶牛场隐瞒销售鲜奶款,侵吞公款计85600.20元,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被告人范某某身份置换为社会人员后仍冒用市奶牛场职工的身份结算奶款108102.05元并占为已有,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范某某犯贪污罪、诈骗罪罪名成立,应予支持。被告人范某某及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不能成立。被告人范某某犯贪污罪、诈骗罪,依法应数罪并罚。鉴于法案赃款已全部被公诉机关扣押,挽回了经济损失,且被告人范某某能够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可对其酌情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五十二条、第六十九条之规定,判决被告人范某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
上海辩护律师胡燕来,二十年只做法律,荣记个人三等功两次,上海卢湾区优秀律师,九年检察院实战工作经验,擅长刑事辩护。免费咨询15901801155 聘请律师、联系方式、收费标准(请点击) |
| (责任编辑:胡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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