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30日《刑事办案实用手册》电子书升级版3.1版已修订完成,这是上海辩护律师胡燕来对之进行的第5次修订,此次新增20多个文件。本书汇编了2011年8月25日止现今全部有效刑事法律法规。预计下次更新为2012年1月15日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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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8月30日《刑事办案实用手册》电子书升级版3.1版已修订完成,这是上海辩护律师胡燕来对之进行的第5次修订,此次新增20多个文件。本书汇编了2011年8月25日止现今全部有效刑事法律法规。预计下次更新为2012年1月15日左右。
1998年至2004年6月,被告人刘某某在任某县建设局党委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先后多次截留党费41227.52元,据为己有。2003年8月,某城建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由于欠某县建设局部分规费,双方协定用该公司在某开发的"某城市花园"的部分楼房抵顶所欠规费,某县建设局遂成立售房小组,由某县建设局办公室主任刘某某负责售房的具体操作。2003年8月至2004年7月,被告人刘某某利用该工作之便,先后多次私自截留售房款共422004.40元,据为己有。其中截留孙某所交房款30000元,高某所交房款25000元,张某所交房款80000元,许某所交车库款22407元,宋某所交房款20000元,张某丽所交房款30000元,陈某军所交房款10000元,王某芳所交车库款22000元,张某英所交房款32137.4元,刘某所交房款25000元,王某所交地下室款23460元,王某良所交房款87000元,王某花所交房款5000元,李某玉所交房款10000元。2003年8月至2004年7月,被告人刘某某在任某县建设局办公室主任期间,利用负责售房工作职务之便,先后多次收受他人好处费共13000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中收受某县建设局房产处薄某现金8000元,收受某"海通"水产店张某明、某县化肥厂张某英各1500元,收受某县实验小学王某良2000元。被告人刘某某于2004年8月被某县建设局发现有贪污、受贿行为后,主动向某县建设局交回赃款143000元。同年9月14日在被某县纪委"双规"期间,刘某某脱逃,并携带所贪污、受贿款逃至外地,后在山东省德州市经营一酱菜店,同年12月1日被德州市公安局抓获,从其在德州的住处扣押存折及现金共计人民币360681.4元及"海信"29吋彩电一台及酱菜等物品一宗。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某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公款,并携款潜逃,总价值人民币463231.92 元,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被告人刘某某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又已构成受贿罪。被告人刘某某一人犯数罪,应数罪并罚。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辩护人提出的"刘某某主动向所在单位交回赃款14.3万元,应认定为自首"的辩护意见,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某虽在罪行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前,主动向其单位承认了部分犯罪事实,但其后来携款潜逃,最终被公安机关抓获,其行为已不符合自首的构成要件,对辩护人提出的该项辩护意见不予采纳。辩护人提出的"指控贪污赵桂香支付的房款4万元证据不足,应不予认定"的辩护意见,法院审理认为,刘某某所收的该4万元的房款收条,由于没有原件,且刘某某对此亦不予认可,证据之间存在矛盾,故该项指控证据不足,法院不予支持,对辩护人的该项辩护意见予以采纳。鉴于法案的赃款已追回,未给某家造成大的损失,对被告人刘某某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某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五条、第六十九条、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刘某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五万元;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零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万元。 二、受贿赃款13000元予以追缴上缴某库,贪污某县建设局的房款422004.4元返还某县建设局,贪污的党费41227.52元返还某县建设局后上交某县委组织部。 声明:原创作品,未经许可禁止转载。 上海辩护律师胡燕来,二十年只做法律,曾被政府荣记个人三等功两次。2008-2009年度上海卢湾区“十大优秀律师”,擅长贪污罪、受贿罪刑事辩护。经办刑事案件逾百件,多次就贪污罪、受贿罪辩护接受媒体专访。 |
上海辩护律师胡燕来,二十年只做法律,荣记个人三等功两次,上海卢湾区优秀律师,九年检察院实战工作经验,擅长刑事辩护。免费咨询15901801155 聘请律师、联系方式、收费标准(请点击) |
| (责任编辑:胡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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